中宣部《游戏审查评分细则》,内容竟如此简单?
第3161期文化产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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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5日,中宣部出版局下发《游戏审查评分细则》文件,规定游戏版号审批采用全新的评分制度,且已于4月1日开始正式试行。消息不但引发游戏业的广泛关注,也出现了一些质疑之声。《游戏审查评分细则》有哪些重点内容值得注意?政策施行后,将对游戏产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作者 | Sybil(文化产业评论作者团)
编辑 | 杨涛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正文共计4990字 | 预计阅读时间13分钟
近日,一则“游戏审查评分制试行”的新闻,在游戏行业引发了不小的关注。
2021年3月15日,中宣部出版局下发《游戏审查评分细则》文件,表示将“充分发挥前置审批的‘风向标的’作用”,使用全新游戏评审体系,从“观念导向”“原创设计”“制作品质”“文化内涵”“开发程度”5个方面对游戏作品进行评分,为游戏出版审批工作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对于游戏这类涉及文化内容审查及传播的内容行业,政策导向往往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预示行业的未来发展风向。《细则》中有哪些内容值得我们重点关注?审查评分具体如何执行?这一规范将如何指导游戏开发商调整、设计游戏内容?
终审后评分,《细则》为游戏审查新增环节
《细则》规定,每款游戏完成终审后,由参与审核的专家对其进行评分。这意味着,这一全新游戏评审体系属于游戏出版审批制度中的新增环节。每款游戏完成审查后,需要再次纳入评分体系,评分结果直接影响最终的版号发放。
研究以往的游戏审查机制,国内游戏想要取得出版许可需要出版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游戏运营机构等进行资质审查,许可流程偏重程序性。
例如,国产网络游戏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 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申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
2. 《出版国产电脑网络游戏作品申请书》或《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
3. 著作权证明材料及著作权人相关证明文件
4. 运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ICP证(复印件)
5. 游戏画面截图
6. 游戏作品中文脚本全文及游戏屏蔽词库
7. 游戏防沉迷系统功能设置说明
8. 用于内容审查的“管理人员”帐号及游戏防沉迷系统测试账号
9. 游戏审查辅助材料
10. 包含所有申报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及游戏演示视频的光盘或U盘
其中,材料2、5、6、7与游戏内容直接相关,而在《申请书》或《申请表》中,仅有“游戏出版服务单位审读报告”部分要求准确介绍游戏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背景、扮演角色、游戏角色(NPC)、场景、主要情节、玩法、功能(系统)、商城及其他收费点、主要特点、游戏使用方法等〕。
一直以来,游戏出版审批工作更像形式审查,重点关注申报单位、游戏运营机构等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审查游戏屏蔽词库、防沉迷系统等基础功能设施,对于游戏作品本身仅明确了“游戏作品符合《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这一许可条件。
此次《细则》更加重视审查客体——游戏作品本身,关注游戏文化内核及价值导向,重视游戏内容原创、开发及设计质量,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原有审查机制的短板,能够有效遏制一些制作水平差、开发程度低且毫无创意的山寨游戏推向市场,提升市场中精品游戏所占的比重。
“偏科”游戏过审机会渺茫,取得版号至少要得3分
除此以外,《细则》中最为重要的评分标准还包括基本原则第二条及最后的结果运用:
“总分和每个分项的评分范围是0-5分,5分为最高分,0分为最低分,3分为及格分,任何一项出现0分游戏‘一票否决’。”
“专家评分结果,作为审批游戏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几名专家评分均在2分以下的游戏应退回说明情况、予以警戒;3分以上可予批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4分及以上游戏。”
也就是说,一款游戏想要在终审后取得版号,需要得到3分以上的专家评分结果,而“0分否决”要求游戏必须同时兼顾程序、质量、原创性、价值导向及文化内涵,缺失任何一项,游戏开发商将无缘出版。
特别地,《细则》提及了两种“0分”情况,分别为:观念导向上存在明显问题,以及设计出现明确“扒皮”行为。
可以看出,本次《细则》出台精准打击存在价值导向偏差和没有原创能力,在游戏整体结构和玩法上明显抄袭的游戏。这一规定无疑将鞭策游戏厂商重视游戏原创,摒弃依靠过去走捷径——复制爆款游戏的方式,有望从根本上减少市面上的低质换皮游戏数量。
不过,对于什么样的游戏可以顺利过审,《细则》实际上还是不够细致。
忽视游戏类型与游戏特色的评分维度
根据《细则》关于每一维度3分标准的描述,一款中规中矩、有机会获得版号的游戏需要具备:无明显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偏差,基调格调比较好,能够对是非善恶作出基本价值判断;与同类型游戏相比在创新设计、制作品质、文化内涵、开发程度等方面处于中等水平。
除了明确给出了“观念导向”的3分标准,其他四个维度,《细则》的指导意见都不是那么容易量化。
举例说明,“文化内涵”主要考量游戏“是否能够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是否向玩家传播正确的科学文化知识,是否倡导科学精神,是否注重鼓励玩家开动脑筋,是否能够引导玩家开阔眼界、对一些新领域进行有益的思考或探索。”光是文化内涵,就涵盖了传承中华文化、传播科学知识、增进玩家知识等多个方面。
一款益智类游戏确实鼓励玩家动脑了,但是,如果这是一款格斗类游戏,游戏内容本身可能与中华文化没有太大关联,也不见得帮助玩家获得新知,结果导致游戏“文化内涵”分数较低,这样的评分机制,对不同类型的游戏来说是不是不太公平?
同样的,“制作品质”的考量范围包括游戏场景、角色设定、剧情文本等方面——有的游戏长于画面,有的游戏长于故事设定,本应从多个角度进行衡量,这里却用简单粗暴的0-5分对比各类游戏,结果想必难以服众。
不根据游戏特点、游戏风格类型严格制定一套涵盖不同平台运行、面向不同市场和受众游戏的评分体系,而是试图采用统一标准审视所有游戏,不得不说,1500字的《游戏审查评分细则》,更像是一份《游戏审查评分指导意见》。
《细则》值得肯定,但行业进步道阻且长
《细则》提到,每款游戏终审后由参与审核的专家对其进行评分,专家组人数为2名以上。
这里存在的问题其一是,过去的游戏审查注重资质和程序审查,专家组是否有经验对游戏品质、开发程度等进行专业评审,其二,《细则》要求评审专家不凭主观好恶下结论,却并未提及如何避免主观因素,如此施行,或将遇到不少类似问题。
当然,《细则》的初衷是进一步健全游戏评价和反馈机制,我们不否认主管部门对此做出的各项努力。然而,国内游戏产业面临的问题远非“游戏精品化战略”倡议及版号控制所能解决,如果游戏审查评分导致更多游戏难以取得版号,未来,越来越多的游戏厂商将瞄准海外市场,进一步加剧“游戏出海”的竞争压力。
此外,精品往往意味着高投入、高风险,在追逐市场与利润的生存压力下,那些致力于开发精品游戏的厂商不但需要政策引导,更需要政策支持。《细则》释放出提升游戏品质与文化内涵的强烈信号,厂商不但需要这样做,还需要一个健全的产业环境,让游戏创作者、开发商、发行商、审查单位、行业组织等各个机构都能朝向这个目标前进。
结语
通读《游戏审查评分细则》,我们认为,从多个维度对游戏内容进行综合评分,确实可以相对科学、准确地量化游戏评审结果,提升评审机制的公正性。但是,“细则”在许多方面仍然不够细致,容易导致评审落入形式,值得深入研究。
此外我们看到,主管部门愈发将游戏作为文化传播的载体,注重其价值导向、文化内涵及品质,这将有利于游戏产业朝向一个更加正能量的方向发展。但愿未来的游戏行业,不仅有引人瞩目的高增长高收益,还将收获口碑与文化传承创新。
《游戏审查评分细则》
全文如下
“原创设计”基准分为3分,即表示与同类型游戏相比创新设计方面处于中等水平的得分,之后再根据上一条所列标准酌情加分或减分。审查中如发现游戏存在明显诱导玩家充值等与主流价值观违和的玩法设计,或发现涉嫌抄袭侵权的内容未作出合理解释的,应酌情减分;如发现明确”扒皮”行为应打0分,一票否决。
“制作品质”基准分为3分,即表示与同类型游戏相比制作品质方面处于中等水平的得分,再根据上一条所列标准酌情加分或减分。
“文化内涵”基准分为3分,可根据上一条所列标准酌情加分或减分;审查中如发现游戏存在不当宣传国家、民族、宗教历史文化知识的,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频繁出现知识性、常识性错误等情况,应酌情减分。
“开发程度”基准分为3分,可根据上一条所列条件酌情加分或减分;审查中如发现游戏公司对提出的各种问题一删了之,或发现玩法功能、角色场景等明显没有完全开放但游戏公司承诺已经“全部开放”的,可酌情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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